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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無效糾紛怎麼解決

婚姻無效糾紛怎麼解決

婚姻無效糾紛怎麼解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實踐中,涉及無效婚姻的糾紛,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宣告婚姻無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性質屬於非訟案件,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適用特別程序更為恰當。無效婚姻屬於違法婚姻,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給予打擊,適用特別程序審理更能及時加大對無效婚姻的打擊力度,更能體現國家的干預和制裁。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適用“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上訴。”和“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並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

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間不受限制,當事人可以在取得結婚登記後的任何時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依據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結婚時雙方或一方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已經達到法定婚齡的;或者婚前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結婚後治癒的等情形。

標籤:糾紛 婚姻 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