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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婚外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為已經不稀奇了,據調查很多夫妻最後都是因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為而導致的離婚。需要注意,雖然婚外情行為在我國不屬於違法行為,但當事人也是需要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那具體來説婚外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婚外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只是單純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譴責,是不受法律調節的。

但是如果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是涉嫌構成重婚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起訴離婚的話,有外遇的屬於有過錯一方,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該給無過錯一方補償,財產要少分,這是民事上的責任。

二、婚外情期間給小三的財物能否要回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獲財產,除有特殊規定外,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處分權利。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應為無效行為。

無償贈與“小三”財產屬於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財產權益;而且由於第三者是無償取得財產,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甚至多數情況下這種贈與是違反公序良俗、挑戰道德底線、需要譴責的行為。因此,贈與“小三”財產行為理當認定無效。

還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於共同擁有的財產,在共有關係沒有解除的情況下,一般情況下是不應該分割的,對於出軌方擅自無償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除非無過錯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過錯方是無權主張分割的。

所以,無過錯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還受贈的全部財產,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實踐中,僅僅只是單純的婚外情行為的話,那麼需要承擔的責任最多就是被對方起訴離婚。而要是婚外情行為構成與他人同居的話,則就屬於法定的過錯行為,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對方就有可能要求進行離婚損害賠償。當然,構成重婚的話,那麼就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關於婚外情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