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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身份證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費嗎

一、異地身份證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費嗎

異地身份證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費嗎

更改名字,本身不需要任何費用;如果更改身份證以及户口登記,只需一點點工本費。

1、寫更名申請;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申請更名(填申請表,加蓋户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户籍部門簽字,有的地方還要上報市級批准。

需要的資料:户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若干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1)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准後,辦理變更;

(2)已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寫申請報告,持居民身份證、户口簿、證書原件及有關證明(有單位的要有幹部履歷表或招工表並由單位核實籤意見蓋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

(3)父母離異後一方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籤協議後,方能申請辦理變更。

(4)父母離異後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且以本人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決定本人姓名的變更,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要求變更其姓名的,必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經協商同意,要求變更該未成年人姓名的,應當徵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後決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須是公民過去在户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名字的更改雖然不受年齡或者是性別等原因影響,但是在沒有費改不可的情況下,大家不要隨意的更改名字,比如説嫌棄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或者是大師算過的,這樣會給公安機關派出所造成很大的困擾。所以更名要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