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夫妻遺產繼承規定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夫妻間如何相互繼承遺產
我國《民法典》第1061條明確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民法典》作為專門調整繼承關係的法律規範,對配偶繼承權的實際運作給予了全面具體的反映;《婦女權益保障法》針對婦女繼承權容易受到侵犯的現實,特別強調“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由此可見,對夫妻間繼承權的理解和適用,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1、婚姻關係的合法存在,亦即夫妻身份的現實存續,是夫妻間相互享有繼承權的先決條件。只有在婚姻關係依法有效締結之後,合法有效終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繼承權。
2、夫妻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除了《民法典》所規定的喪失繼承權和限制遺產分割份額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藉口剝奪、干涉或妨礙生存配偶對繼承權的享有和行使。
3、夫妻繼承權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國以夫妻共同財產制為法定財產製,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均為共同財產,因而當夫妻一方死亡,其現有財產狀態多為夫妻生前共有,並非全部是個人遺產。為此,必須進行夫妻共有財產的認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財產權,同時確定死者個人遺產的價值和範圍,認定和保護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
4、夫妻繼承權不受婚姻存續時間長短的影響,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礙。在實踐中一定要注意防範和杜絕干涉“寡婦帶產再嫁”或干涉“上門女婿帶產再婚”等侵犯夫妻繼承權的現象。
二、遺產的繼承分割有哪些方式
遺產分割的方式,是指繼承人取得遺產應繼份額的方法。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對可分物,如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對不可分物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2、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3、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如農村中常見的牛、羊等可保持共有。
在婚姻期間,如果一方配偶意外離世,另一方有直接的繼承權,而直系家屬或者是親屬是在這之後的,所以在財產爭奪時,還是要切實保護自己的合理權益。
-
個税扣除贍養老人怎麼填
納税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税年度內...
-
民法典出台以前的司法解釋還適用嗎?
一、民法典出台以前的司法解釋還適用嗎?大多數司法解釋雖然制定於被解釋的法律施行之後,但卻應溯及到被解釋的法律實施之日發生效力:在司法解釋採用“解釋”的形式對某一法律的具體應用作出規定時,司法解釋應溯及到該法律施行之日;在司法解釋採用“規定”“批覆”...
-
嫁粧新婚姻法中算不算是個人財產?
結婚對於一對新人來説是既甜蜜又幸福的事,但是婚禮前的籌備和嫁粧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嫁粧更是父母對於女兒的一種祝福,但是這個時候就有一個問題了,那就是嫁粧算不算是個人財產呢?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一下有關的資料吧。一、嫁粧算不算是個人財產?1、陪嫁應當算...
-
第三者受法律保護嗎
熱門城市:運城律師長治律師慶陽律師呂梁律師晉城律師定西律師朔州律師晉中律師隴南律師現實中,不少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是因為出現了第三者而導致破裂的,那麼此時,婚姻中的一方是否能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呢?換言之,第三者受法律保護嗎?下面就為大家解答一下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