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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對方家暴報警有用嗎?

一、遭受家暴報警有用嗎?

遭受對方家暴報警有用嗎?

家庭暴力報警是有用的。家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説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這類問題,從而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受害人應該根據受傷的情況,由公安機關或者是居委會、所在的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到鑑定部門做傷情鑑定報告,需要進行醫治的,應該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且保存好單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第十六條: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二、家庭暴力後起訴離婚的流程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這裏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

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可以看到,家庭暴力應該及時報警,報警不僅可以及時制止家暴,還能夠得到警察的幫助,所做的記錄將會成為日後家暴起訴的相關證據,因此要進行報警。

標籤:遭受 家暴 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