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一般家暴輕重如何分辨的?

一、一般家暴輕重如何分辨的?

一般家暴輕重如何分辨的?

家暴的輕重要看是否權成輕傷,一般輕傷以上的家暴都是屬於比較重的,家暴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遭遇家庭暴力存在哪些救濟途徑?

(1)社會救助: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行政處罰: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3)民事救濟: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的內容,受害人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向施暴者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與精神損害兩個方面。

(4)刑事懲罰:若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強姦罪等,應當依照刑法有關規定給予制裁。對於受害者的報案,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三、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證據?

實踐中,家庭暴力的證據有下面幾種:

(1)報警,有接警處理記錄和辦理人員,方便日後取證;

(2)找居委會、村委會,他們比普通鄰居更易為你作證;

(3)如果受傷,到醫院治療時,開個診斷證明,以後作證據;

(4)加害人的悔過、保證書;

(5)發生家庭暴力時在場的證人證明。

綜合上面所説的,家暴的行為是會讓受害方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對於受害方是可以選擇及時的報警處理,從而警方會對傷情進行鑑定,只要達到輕傷必定就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未構成犯罪的一般是會按治安條款或者是評批的方式進行處理。

標籤:分辨 家暴 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