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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一、夫妻一方有家暴怎麼辦

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這樣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為由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

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根據婚姻法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和物質損害賠償。

二、夫妻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離婚時,孩子撫養有爭議的,法院一般按如下處理: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週歲以上的徵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法院判決的原則是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因此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對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為,這樣法院在判決時很大可能會判給您。

三、認定家庭暴力標準是什麼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最高法院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把家庭暴力界定為“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根據這一司法解釋的規定,可以對家庭暴力作如下理解:

1、家庭暴力是行為人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即家庭暴力具有類似於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等“結果犯”的特點,沒有一定的傷害後果,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造成的家庭成員的傷害後果,包括人身和人的自由受到的侵害以及精神的傷害。

法院判決的原則是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因此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對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為,這樣法院在判決時很大可能會判給您。

家庭暴力離婚,女方還可以要求離婚賠償,但是不管是要離婚,還是要賠償,要孩子撫養權,都得有證據才行,因此,如果你打算離婚就要有意識的去收集家庭暴力證據,如果你不知道該怎麼做,也可以就自己的情況諮詢專業的律師,請律師為你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