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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一、男方有家庭暴力暴力怎麼判刑

男方有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男方有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離婚時,孩子撫養有爭議的,法院一般按如下處理:滿兩週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週歲以上的徵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並有權探視。

法院判決的原則是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因此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您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對您和孩子都有家庭暴力行為,這樣法院在判決時很大可能會判給您。

三、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樣離婚

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這樣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為由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

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根據婚姻法規定,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和物質損害賠償。

即使因為男方有家庭暴力行為而導致離婚,此時如果孩子尚未成年的話,其實也是需要同時對孩子撫養問題作出處理的。這個時候為了孩子的利益考慮,法官往往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所以説女方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比較大,但也不是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