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保全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離婚財產保全具體流程是什麼?
離婚財產保全步驟是:
1、申請人將保全申請書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財產信息提交立案庭,並交納保全費用;
2、立案庭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
3、申請人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對保全裁定的複議;
5、保全結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二、財產保全的方法有哪些
財產保全的方法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財產後,應當立即通知被保全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複查封、凍結。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知,離婚申請財產保全的流程為:申請人在離婚過程中,可以在交納保全費用的基礎上,依法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情況緊急的,法院需要在48小時內作出是否進行保全的裁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目前在離婚訴訟類型案件當中,為了防止對方轉移財產損害到自身的利益的情況之下,那麼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的,之後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的申請書,然後由人民法院對此進行處理。
-
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
一、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分居一年不是就可以離婚,協議離婚的,要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債務分割、撫養權等協商一致後,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的,需要其中一方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
-
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
一、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1、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夫妻離婚導致家庭破碎,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結以及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就成了離婚時孩子撫養問題的關鍵。在處理這一類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從有利於子女...
-
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
一、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法院對離婚轉移財產案件進行判決後,如果財產在國外銀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請司法協助,請求外國司法機構協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國際民事司法協助的內容和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
-
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
一、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法律上重婚的認定標準,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為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二、被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