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委託異地法院保全財產的具體操作流程是什麼

法律2.03W
委託異地法院保全財產的具體操作流程是什麼
委託異地法院保全財產的具體操作流程是什麼
財產保全內地外地都一樣主要的程序是: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法院立案庭立案後,申請人即可向法院提出書面的要求進行財產保全的申請。實務中,越早提交申請,對申請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費用和適當的擔保。財產保全費用由法院審核確定,但最高不超過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還會要求申請人預交一定數額的外地出差差旅費。
3、法院立案庭作出進行財產保全的裁定書,將有關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門。
4、申請人應及時與保全部門負責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聯繫,並向其提交已掌握的與被告相關的財產線索及證明材料。
5、根據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時配合其完成財產保全工作。
6、保全工作完成後,申請人應及時簽收保全相關財產的清單和保全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