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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不能結婚的情況有哪些?

一、法律規定不能結婚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規定不能結婚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規定不能結婚的情況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親,即所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的血親。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皆為直系血親。

旁系血親指雙方之間無從出關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親。如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間,堂(表)兄弟姐妹之間皆為旁系血親。同父母所生者為全血緣親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所生者,為半血緣親屬。

二、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是什麼?

1、父母和子女之間、爺爺奶奶和孫子孫女之間、姥姥、姥爺和外孫子、外孫女之間,當然不能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結婚。

3、和自己的親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結婚。

4、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5、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至於老百姓常説的“遠房親戚”,一般都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不屬於禁止結婚的近親屬範圍。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關於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條件,即近親結婚,除此之外,還要注意如果是重婚和不滿足法定婚齡的話,也是不允許結婚的。

在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如果要結婚的話,必然是需要符合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所規定的結婚的條件同時需要提請注意的,就是近親是不能夠結婚的,這裏主要指的就是直系的血親之間不能夠結婚,還有就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也是不能夠結婚的。

標籤:結婚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