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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小孩10歲更改撫養權是可以的嗎?

一、離婚後小孩10歲更改撫養權是可以的嗎?

離婚後小孩10歲更改撫養權是可以的嗎?

離婚後小孩10歲更改撫養權是可以的,符合變更條件就可以要求變更。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麼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父母離婚之後子女撫養權如何處理?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在離婚後只要可以符合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就可以提起變更手續了,不需要非得等孩子長到了十歲之後才提起變更撫養權手續的。

在當代的社會,離婚的時候不僅需要處理的事項,包括夫妻共同的財產,還有夫妻共同的債務,除此之外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是需要一併來進行處理的,尤其是針對孩子比較小的狀況,當然了孩子在10週歲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