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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丈夫補償款一直不給怎麼辦?

一、離婚後丈夫補償款一直不給怎麼辦?

離婚後丈夫補償款一直不給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男方不給補償款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男方給補償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二、怎樣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時,離婚損害賠償需要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婚姻法的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如果一審時被告未基於《民法典》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過錯種類: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4種情形是婚姻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都不構成婚姻損害賠償責任。

2、時間限制: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婚姻損害賠償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其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或其在一審時未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期間提出,法院調解又不成的,可以在離婚後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責任主體:對婚姻關係破裂存在過錯的一方婚姻當事人、造成婚姻關係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

4、賠償範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5、特別提醒:婚內損害賠償不受保護。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之後如果雙方協商有離婚賠償,對於支付賠償的一方就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給,那麼是可以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解決,所以,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這樣才能獲得更好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