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離婚時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舉證規則是什麼?

現在戀愛都是自由的,但是戀愛的時候可能大家都還很陌生,而且戀愛的時候大家都會幻想和他結婚和婚後的生活,但是我們要知道結婚後的生活是另外一個樣子,而且如果稍微自私的人就會想着隱匿夫妻共同財產,那離婚時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舉證規則是什麼?

離婚時隱匿夫妻共同財產舉證規則是什麼?

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舉證規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銀行帳户。

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説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並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3、對於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為無效,因為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4、與別人串通偽造債務。

按照《婚姻法》第41條的規定,在夫妻離婚時,由作為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於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舉證證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債務償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