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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全給子女可以嗎?

離婚後財產全給子女可以嗎?

一、離婚後財產全給子女可以嗎?

只要離婚了自己的財產就是屬於個人的,可以全給子女;

如要是在離婚時只要雙方協商好都是可以把財產全部給小孩子的;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合法收入即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無特殊約定的,原則上平分。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二、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之後代表着雙方已沒有任何的關係,自己個人的財產可以給任何一個人,其他人是沒有權利進行阻止,所以,在雙方離婚時就需要協商好財產的分配,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和孩子的權益,如果協商不好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