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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手續有哪些

在我國,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合法的離婚方式。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手續有哪些

但經常有朋友問,夫妻分居滿兩年不是自動離婚嗎?這種説法是錯誤的,不辦理離婚手續,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

那麼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得準備哪些材料呢?》》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説,雙方協商一致,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協議離婚需要帶:

1、户口

2、身份證

3、結婚

4、離婚協議書

5、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香港居民、澳門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7、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手續:以往你們商量好,一起去民政局辦離婚登記,當天就能拿到離婚證。

但今年不行了,《民法典》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

民政局收到離婚申請,會讓你們先回去冷靜30天。

第31天,需要你們共同前往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如果冷靜期內有一方反悔不想離了,或者後來沒去領取離婚證,這婚就離不了,以後再想協議離婚只能重新走程序。

協議離婚因為“冷靜期”制度的存在,使得夫妻離婚時更加理智,但也容易出現一些問題:比如一方藉機轉移財產、變本加厲的家暴行為、在冷靜期最後一天説我不想離了等等。

當發生爭議無法協議離婚時,則要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問題。

》》訴訟離婚

1、委託律師寫起訴狀。

2、到住所地的區、縣法院辦理立案手續。

立案時要遞交這些材料

:(1)民事起訴狀2份

(2)結婚證

(3)至少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最好有夫妻二人的)

(4)小孩的户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5)證明財產狀況的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汽車購買合同

(6)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能夠證明對方家暴、吸毒的材料

3、法院立案審查後,需要繳費。

離婚案件訴訟費,是以件收取的,每件收取50到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一般按照標的額的0.5%交納。

然後將繳費票據和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就可以回去等通知了。

4、法院會將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起訴狀、證據及其他材料的副本送達給被告。

之後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一般會出現三種結果:

(一)若調解後,你們和好,不需要出具文書,法院立案按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

(二)若調解後,對方同意離婚請求,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達成一致的,不用轉入審理程序,人民法院會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

(三)若調解後,對方仍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仍存在爭議,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審理判決。

6、在審理階段,涉及到法院審理期限的問題。

一審中,較為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審理期限一般為3個月。

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審限一般為6個月。

二審中,對於上訴案件,審限一般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目前對於離婚案件的一審,若沒有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充分證據,或者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沒有新的事實證據,需要等6個月以上,才能再次起訴對方。

完整的離婚訴訟程序走下來,一般要9~12個月。

訴訟離婚法律效力較高,執行力度大,能夠較全面、公平地解決問題。

但是離婚案件的程序是比較複雜的。

很多當事人沒精力、沒時間處理這些問題,所以委託我們代理離婚案件。

關於離婚程序,有不懂的可以和我聊聊。

標籤:材料 手續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