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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履行怎麼追回款項?

一、離婚協議不履行怎麼追回款項?

離婚協議不履行怎麼追回款項?

1、離婚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回款項。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就開始生效,生效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一方履行。

2、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二、協商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條件是: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離婚是有夫妻關係的當事人夫妻關係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係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表明其無合法的婚姻關係而立不能確認其夫妻身份,就不能辦理離婚手續。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夫妻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協議離婚的最重要的條件,其他有關離婚的事宜,包括離婚後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夫妻可以在自願離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諒互讓、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協商,妥善解決。

3、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離婚事關婚姻家庭關係的重大變更,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行為。對離婚行為而言,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時,才能進行登記離婚。

4、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協議離婚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即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如果不具備這一條件,則不能通過行政程序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從協議離婚的條件來看,協議離婚必須要有離婚協議書,如果夫妻雙方離婚達不成成協議,那就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

不管是協商、還是起訴離婚,都需要滿足特定的條件。對於協議離婚的情形,只需要雙方都同意、且可以協商擬定離婚協議書、也可以親自到民政部門提出離婚登記請求,那麼在首次提出離婚登記的三十日後,再次提出離婚請求的,一般就可以獲得離婚證。離婚後,因為一方不遵守離婚協議的約定將財產分配給自己,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