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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東轉為法人股東的方法是什麼?

一、自然人股東轉為法人股東的方法是什麼

自然人股東轉為法人股東的方法是什麼?

自然人變更為法人股東,可以通過自然人與法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實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相關需要的資料如下: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3、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權的,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覆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4、已領取紙質版營業執照的繳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股權轉讓中税費怎麼處理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税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税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税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扣繳)申報,並持税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完税憑證或免税、不徵税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什麼情況下股份公司股東不可以轉讓股權

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瞭解清楚。

綜上所述,一個公司裏面,股東的身份類型很多,自然人股東可以變為法人股東,採取的措施就是股權轉讓,要經過股東會開會商議,出具決議。之後雙方簽訂好股權轉讓協議,去工商局辦理具體的手續。所有流程結束後,股東的身份就發生了變化。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