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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男方要賠償合理嗎?

離婚時男方要賠償合理嗎?

一、離婚時男方要賠償合理嗎

只有女方存在過錯,男方才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離婚男方不一定要賠償女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過錯行為,從而導致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話,那麼此時無過錯方才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可由夫妻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根據雙方的實際財產情況,由法院調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如何處理

1、起訴離婚。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並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説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2、法院調解。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法院判決。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三、離婚補償的條件和方式

1、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實行的是分別財產制,夫妻一方的財產歸一方各自所有,不作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無特殊情形,應當平分。

2、權利的享有須以特定義務之履行為對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為撫育之子、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有權要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3、權利人只能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當事人。

4、離婚補償的請求只能在離婚時提出,即只有在雙方準備離婚或者其中一方提出的離婚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才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此外,這種補償並非離婚財產分割的考慮因素,而是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權。

夫妻離婚共同財產採取平均分割原則,雙方都不存在過錯,則不需要賠償,如果一方存在過錯,另一方有權起訴要求給予離婚賠償,具體賠償金額需要無過錯方進行舉證,如果證據充分,法院會根據無過錯方的要求進行判決。

標籤:賠償 男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