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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要首先收集這5類證據

在離婚訴訟案件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並且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離婚訴訟要首先收集這5類證據

法官在判決是否准予雙方離婚、判決由哪方直接撫養子女以及財產分割比例等,都需要有相應的證據支持。

因此收集證據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結合《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離婚訴訟中,我們主要收集五類證據:

一、證明當事人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1、證明雙方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户口簿及身份證;

2、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事實婚姻的,應當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證明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如申請法院調取另一方的結婚登記資料,村委會、居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女方生育男方以父親名義在醫院簽字,對方與他人在外同居的租房合同,對方寫下的悔過書、保證書等;

2、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如警方的調查詢問筆錄,醫院的診斷證明,錄音錄像證據,婦聯、村委會、居委會等出具的書面證明,過錯方寫下的保證書、悔過書等;

3、證明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如所在單位對賭博吸毒行為的教育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司法機關作出的刑事判決書等;

4、證明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當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證明,親戚朋友的證人證言等。

5、其他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一方經常出去嫖娼夜不歸宿、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的聊天記錄等。

三、證明自己更適宜撫養子女

1、證明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如納税證明、工資收入證明;2、證明受教育情況良好,如學位證書等;

3、證明居住條件良好,如住所離學校近,方便子女上學等;

4、證明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感情更為親密,如錄音錄像資料、村委會居委會開具的證明等;

5、證明父母身體都比較健康,且願意幫忙照看小孩;

6、證明對方有家暴、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重大疾病、傳染病,不適宜撫養小孩;

7、證明對方長期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親子關係淡薄等不適宜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四、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有房產的,應當提供房產證或房屋購買合同、出資證明等;

2、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當提交銀行賬號;

3、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當提交資金賬號、股東代碼;

4、有車輛的,應當提交車輛行駛證、車牌號;

5、證明有債權債務的,應當提交債權債務涉及到的合同、借條等相關證據;

6、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共同財產有約定的,應當提交婚內財產協議等證據。

五、其他離婚訴訟證據

1、一方或雙方為現役軍人的,離婚需要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2、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性病、智力有缺陷的,需要提供病情診斷等證據;

3、一方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應當提交原判法院、刑期等證明;

4、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應當提供對方有家暴、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重大過錯的證據;

5、請求離婚經濟補償,應當提供自己長期照顧子女、老人、料理家務的視頻錄音資料,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

6、對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如有轉移、隱藏、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行為,我們在掌握對方的具體開户銀行名稱及銀行賬號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標籤:離婚 證據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