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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買房女方還貸的可以分割增值部分嗎

男方買房,未婚情況下女方還貸款,能分增值部分嗎?

婚前男方買房女方還貸的可以分割增值部分嗎

不能。

我們先理清婚後還貸為什麼要分增值部分:婚後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還貸相當於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所獲得的收益自然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但戀愛關係或者同居關係不是這樣的。法律不保護未婚狀態的男女關係,女方選擇幫男方還貸,一般會被認定為是贈與或者借款。

從公平的角度講,認定為借款比較合理,分手時男方應該還給女方的還貸部分。

但從常理來看,會被認定為是贈與。當然,認定為以結婚為目的的附條件的贈與的話,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女方也是可以拿回這部分錢的。

所以,女方的增值部分肯定是沒有的。

除非男女雙方有約定,雖然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是雙方一起購置房產,那麼這個時候女方是可以按約定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割增值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