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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拿離婚證可以登記嗎?

一、沒拿離婚證可以登記嗎?

沒拿離婚證可以登記嗎?

不能的,離婚後再登記必須要攜帶離婚證的。離婚的人再結婚的需要帶雙方身份證、户口簿、離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通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係,通過民政機構離婚登記後現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構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給結婚證。

沒有離婚證原則上無法再領結婚證,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可以拿着《判決書》以及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生效證明》,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再婚登記手續;如果沒有判決書,那隻能和前妻或者前夫持離婚協議書一起到民政機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之後再辦理再婚登記。如果屬於離婚證丟失,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二、辦離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沒拿離婚證不可以再次登記結婚,夫妻倆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向婚姻登記機構提交離婚申請書,但並不是馬上就能辦離婚手續的,需要有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一個月之後沒有一方撤回申請的,該機構會給當事人辦理離婚手續,發放離婚證。

標籤:離婚證 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