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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離婚判決書登記結婚可以嗎?

一、拿離婚判決書登記結婚可以嗎?

拿離婚判決書登記結婚可以嗎?

可以;法院判決離婚只給判決書,不給離婚證,離婚當事人憑離婚判決書可以再次登記結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雙方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由民政局發給《離婚證》。

2、通過法院判決離婚或者調解離婚,由法院送達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再發給《離婚證》。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是證明婚姻關係已經解除的有力證據,無論是民政局或者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均是起到一個證明夫妻關係存續或者解除的證明而已。憑判決書就可以辦理再婚手續了。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判決離婚?

在司法實務中,判決離婚的條件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一方想要再次登記結婚那麼是需要拿到離婚證或者是離婚判決書到民政部門辦理的,一般只要能證明自己是解除了婚姻關係,那麼才可以再次獲得法律的保護,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