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賣房財產分配合同怎麼寫?
在起草財產分配合同時要涵蓋以下內容:
1.當事人雙方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結婚時間、生育子女的時間和個數、離婚原因等,這些基本信息是需要具備的;
2.雙方必須有同意離婚的明確的意思表示;
3.離婚後,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單獨生活的成年子女,那麼子女隨哪一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如何給付,給付多少,另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時間及方式等也需要具備;
4.核心問題,也就是雙方對夫妻共同的財產和債務的分割,需要明確的約定;
5.如果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和方式,比如沒有房屋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等;
6.如果一方具有法定過錯情節,比如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對無過錯一方的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違約責任。
二、夫妻倆辦離婚房產怎麼分?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户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財產分配合同要根據具體情況,沒有統一的形式,離婚分割房產時,要考慮房產的購買時間,房產的所有人,如果是在婚前全資購買的屬於個人財產,不需要進行分割,若是在婚後共同出資購買的,屬於婚內共同財產需要平均分割,若是婚前購買、婚後共同還貸的,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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