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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還需慎重嗎?

一、離婚冷靜期還需慎重嗎

離婚冷靜期還需慎重嗎?

如果不想離婚的話,那麼在冷靜期內是可以不同意離婚的。因為離婚冷靜期是雙方約定了協議離婚的才需要經過的一個程序,如果不是協議離婚,自然的就不存在離婚冷靜期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拖多久

如果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判斷,是否支持雙方離婚,不會因為一方拖延,就可以影響法院的判決的。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也是先進行庭前調解,且調解貫穿整個審理過程,庭審結束後,如果仍未能調成,人民法院會根據庭審及雙方提交證據情況作出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認定。如果認定為夫妻感情確明破裂,則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否則,不準離婚。

所以離婚冷靜期主要看雙方選擇的離婚方式是什麼,只有通過協議離婚的情況才有對應的離婚冷靜期,如果是通過的訴訟離婚的話,那麼就不會有離婚冷靜期一説了,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在冷靜期內,只要有一方反悔不離婚,那麼就無法離婚。

標籤:離婚 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