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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權可以要回嗎?

一、放棄繼承權可以要回嗎?

放棄繼承權可以要回嗎?

1、放棄繼承權之後又反悔的,能不能再次取得繼承權首先需要看遺產是否已經繼承分割完畢。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的,就不能再反悔了。如果繼承還沒完成,那麼放棄繼承權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回放棄繼承權,法院再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決定是否採納。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放棄繼承權有什麼法律後果

1、放棄繼承權,不產生代位繼承

如果繼承權人生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放棄繼承權人先於繼承人死亡,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的子女喪失代位繼承權。

2、放棄繼承權是無條件和無保留要求的

放棄繼承權,是繼承權人主動放棄對被繼承人遺產的無償享有權,如果繼承權人以某種條件或要求為前提放棄繼承權的條件,其放棄繼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的義務或者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權利,則這種放棄繼承權的表示是無效的。

3、放棄繼承權的表示作出後,要恢復繼承權,須經法院作出決定

放棄繼承權有兩種方式:一是書面的形式;二是口頭的方式。放棄的表示一經作出,並得到其他繼承人的認可,為恢復其繼承權、重新主張繼承權而引發的訴訟糾紛,必須經人民法院根據放棄繼承權人提出的恢復繼承權的理由作出,否則,繼承權不能復得。

所以在決定放棄繼承權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否則的話可能放棄後就不能反悔了,就算是能反悔,相對來講也是比較麻煩的,不是自己説想要回就要回的,必須要通過對應的途徑才行,因此在實際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來考慮。

標籤: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