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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拆遷安置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拆遷安置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如果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是在結婚登記後取得的,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無論登記在夫妻誰的名下,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的拆遷安置房是基於被拆房屋面積和户籍登記人口兩方面因素進行安置。基於房屋面積所獲得的回遷安置房,不改變房屋的權屬性質,每個安置人口均享有的一定的安置面積;在基於人口安置的情形中,安置對象是房屋共有人,每一位共有人都佔據一定的份額。

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進行過擴建或添附的,要分具體情況處理,該拆遷房屋擴建之前面積轉換安置的面積或價款,歸房屋所有人個人所有;而擴建或添附的面積或價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認定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當然,如果原房屋所有人能舉證説明用於擴建的價款是其個人財產的例外。

二、離婚時,拆遷安置房可以分割嗎?

現在的拆遷安置一般有兩種情況:按照房屋面積安置和按人口安置。

(一)針對房屋面積的安置補償

1、被安置房屋屬於夫妻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拆遷利益如何分割?

被安置房屋如果屬於夫妻一方婚前財產,根據杭州拆遷政策,拆遷補償款是給房屋所有權人的。此種情況,由於房屋屬於夫妻一方,那麼拆遷補償款也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對拆遷補償款進行分割。

2、被安置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拆遷補償款怎麼分割?

離婚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是共有權人,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對夫妻的共同補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拆遷補償款一般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民法典》生效後,在分配夫妻共同財產時,法院會根據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孩子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配。

以上兩種是產權清晰的情況下對拆遷補償款的分割問題,是相對比較簡單的。實務中,也有一些複雜的情況,需要法官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比例判斷,比如,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此種情況,按照房屋面積進行的拆遷補償款,夫妻另一方可以分到相應份額。

(二)按照人口的安置補償

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財產或者是一方父母財產,在按照人口來獲得安置面積的情況下,需根據夫妻一方個人優惠購房指標及安置房的套數、面積等情況確定安置房分割。

如果夫妻一方安置房面積小於或等於指標面積,那麼該套安置房可以認定為該套安置房的所有權人;

如果安置房面積大於指標面積,夫妻一方可以對多出的面積進行購買。

三、離婚後,對拆遷安置房屋應該怎麼分?

1、按照遷拆安置協議分下來的每個户口上的面積,屬於每個被拆遷人個人所有。一般在安置時對家庭成員統一安置,家庭成員對核定安置總面積按份共有。

2、如果涉及到未生育子女,或獨生子女增加、獎勵的安置面積,屬於夫妻共同共有,分割時,對增加、獎勵的這部分面積,夫妻平均分割。

3、如果根據政策,被安置人數達到一定數量而增加的安置面積,屬於家庭成員共同所有。

4、根據安置協議,每個户口所得安置份額,由被安置人員承擔購買對價。

由於拆遷利益多涉及案外的被安置人,所以,一般不會在離婚訴訟中對家庭共有的拆遷利益進行實際分割,需要單獨針對拆遷利益提起分家析產的訴訟。如有其他婚姻法律問題或者對拆遷安置房屬於共同財產嗎這類問題,還有疑惑之處,可以直接諮詢本站網的婚姻家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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