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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半年女方要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

結婚半年女方要離婚需要返還彩禮

結婚半年女方要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

答案是不一定。

我們都知道,法律對彩禮返還的情形有以下三種:

1、雙方只是處於戀愛階段,並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如果最後沒有結婚,彩禮需要返還。

2、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並沒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比如,結婚後就離家出走了,回來就要求離婚。這種情況下,也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3、給付的彩禮金額很大,導致給付方生活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結婚了,也共同生活了,離婚時,給付方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從法律上講,剛結婚不久就離婚,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返還彩禮的,但是如果由於給付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的或結婚後雙方並沒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則是可以要求返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一方因為受欺騙、威脅、強迫而結婚並給付彩禮,也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杭州婚姻律師認為,由於你們結婚約半年後分居,法院在判決離婚時還會考慮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進行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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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5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