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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繼承遺產後遺產如何處理?

放棄繼承遺產後遺產如何處理?

一、放棄繼承遺產後遺產如何處理?

放棄繼承遺產後遺產應當是按照遺囑或者是按照法定來繼承。

1、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放棄繼承權後,其應繼承份額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也就是説,由同一順序的其他繼承人繼承;如果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權,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2、但是,在所有繼承人都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如果又沒有受贈人和酌情分得遺產的人,則其遺產則桂國家或集體所有。由於繼承權的放棄在財產繼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其放棄繼承權的方式也必須要有明確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3、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4、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5、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6、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繼承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這裏只是明確了繼承人提出放棄繼承的時限等情形,説明法律規定支持繼承人一般可以放棄財產繼承權利。

“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情形的,其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既然我國繼承法對遺囑繼承人(包括受遺贈人)放棄繼承(受遺贈)的,將其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那何況法定繼承人中的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又為何不按照法定繼承規定辦理呢。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可解釋為當出現其中部分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利,就意味着不放棄的所有繼承權利人的繼承份額相對增加,如果有明確表示部分放棄的,是繼承人自己的權利。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繼承方面的問題實際上是有比較多的法律規定的,首先就是需要明確一下是否是存在着放棄繼承這些問題的。如果通過明確的意思表示不參與繼承了,那麼之後涉及到遺產就應當由其他的合法繼承人來繼承,並且同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是一樣的。

標籤:遺產 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