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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證上如何加名字

婚前房產證上如何加名字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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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


所以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確實要再收契税。”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税、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你可以致電所在地的房管所諮詢

其次:加名字程序 一如果能在 還完貸款後再加名字,那手續就很簡單走正常的加名過户手續就可以直接到當地的房管所 辦理,帶上個人身份證,及其產權證,結婚

如果短期內不打算還款,那麼首先要到貸款銀行開證明,表示銀行同意增加配偶為產權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請加名!(備註,目前國內很多銀行基本不願意開這個證明,原因有三:一是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時,一般銀行都會聲明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其二,籤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徵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重新調查,如果此人的徵信有污點,還會影響到貸款合同;其三,房貸合同涉及貸款利率等問題,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來銀行只調查一個人的購房情況,現在加了一個人,如果這個人已經有多套房產,那麼房貸利率還得重新計。)

離婚房產更名意味着房產的歸屬問題得到解決,但是房產的更名基於夫妻雙方已經解決和談妥房屋的歸屬問題,並且要達成協議,確保以後不因房產更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大家只要按照規定的流程辦理更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