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婚前調查

丈夫婚前全款買房

丈夫婚前全款買房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寫的是男女雙方名字,屬於夫妻共有。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婚前一方父母為子女結婚購房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2、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並在約定為按份共有的情況下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
3、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