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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買房加名字有用嗎

這個肯定需要財產擁有者的同意,如果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加上另一方名字。直接帶上身份證、房產證、結婚證,去房管所申請加對方名字就可以。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出現了離婚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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