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彩禮

女方懷孕需要退還彩禮嗎?

彩禮1.14W

女方懷孕需要退還彩禮嗎?

女方懷孕不需要退還彩禮,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要求,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索取的彩禮,存在以下情形時理應不予退還: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贅述。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女方懷孕或者共同生活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目前已經造成女方懷孕或者共同生活兩年以上,如果產生彩禮返還爭議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可以結合案情實際作出不予退還的決定,主要的理由如下:

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並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誌。雙方一旦結婚,就成為了一家人,婚約就自然的過渡到婚姻階段,訂立婚約的目的包括給付彩禮的目的都已經實現。接受彩禮的女方在人們的心目中,就由一個大姑娘變為了媳婦,其道德評價就會降低。根據習俗,在這種情況下,彩禮一般就不再返還;

其次,兩年的限制主要是基於訴權的時限原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都是希望長期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不辦結婚登記同居生活時間較短,雙方訂立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那麼彩禮還是需要返還的。同居生活的時間限制,主要還是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來確定。

綜上所述,男女雙方已經結婚並且女方懷孕的情形下,即便是提出離婚或者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提出離婚彩禮一般也是不需要退還的,但是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由於彩禮是否退還的法定條件是以雙方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共同生活,並且不存在造成給付人家庭生活困難的情形,並且要以離婚為條件,如果男女雙方構成事實婚姻卻並未領取結婚證,產生彩禮返還糾紛可以通過法院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