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錄音證據效力如何
一、離婚財產分割錄音證據效力如何
錄音的話最好同時有其它證據來證明這段錄音的真實性,這樣的話在法律上來講就是一個完整的證據鏈。離婚財產分割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決分割。人民法院判決分割這種方式意味着財產分割的當事人必須通過訴訟的程序來實現。
1、《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2、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這裏所稱的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70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條件有三:一是為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得;二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如何證明對方有過錯
1、配偶一方實施了法定的違法行為。即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禁止的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係的行為——與他人同居。即,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2、違法行為導致了損害後果。即有配偶一方和第三者破壞婚姻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為給相對一方造成了既成的財產和人身、精神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過錯方的行為與受害方的利益損害有事實間的因果關係。而且由於這種違法行為發生在離婚案件中,所以,此違法行為與夫妻感情破裂間也具有因果關係,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4、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一方必須具有主觀過錯,而配偶另一方沒有過錯。而且要求實施違法行為的配偶必須出於故意。
雙方在結婚的時候可能會對夫妻共同財產做一些證明,而有的人就會選擇錄音來證明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雖然這也算是一種證據,但是錄音最好是要同時有其他證據來證明錄音的真實性,才能算作一個完整的證據。
-
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
一、離婚財產分割無效範本是怎樣的?在離婚協議的約定中,由於當事人的無效約定情形很多,但最常見的情形有以下六種:1、約定某一方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權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只有沒有違反婚姻法律、法規,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且這種權利不受他人干涉。因此頂泰律...
-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分配的原則包括什麼?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如果是雙方自願離婚的話,就子女撫養、共同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可以協商解決。一般情形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雙方擬定一個離婚協議,在拿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就可以了。至於子女由誰撫養,財產怎麼分割都是自願的行為,只要大家協商一...
-
買房父母出了錢,離婚時怎麼進行分割
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如何認定房子歸誰?離婚時應該怎麼分割呢?對於這個問題,要分為婚前和婚後兩種情況。為方便理解,我們以男方父母的角度來説明。一丶婚前買房(一)一方父母全款買房:1、男方父母全款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視為對自己孩子的贈與,是男方的個人財產;2、如...
-
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按揭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首先確定此房屋屬於雙方的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割為原則。一方得到房屋產權的,作價的一半支付給對方,房屋的作價可以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雙方都要房屋的,雙方可以競價,由出價高者得;也可以優先判給沒有其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