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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如何更名?

夫妻離婚房產如何更名?

夫妻雙方選擇離婚,並經過相互協商或法院判決的方式明確了共有財產分割的問題後,就可以進行財產交接了,但有些性質特殊、價值較大的財產,如房屋,還需要完成相應的過户手續,才能實現真正的財產分割,那麼夫妻離婚房產如何更名呢?

1.離婚的法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的),另一種是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的),離婚後房產過户會根據離婚方式的不同,需要準備的材料也有不同。

2.協議離婚房產過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有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

(2)離婚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如果是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後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房產證;

(5)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3.訴訟離婚房產過户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複印件;

(2)判決書中如果明確房產歸屬的,可以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

(3)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

(4)房產證。

4.離婚後具體的房產過户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或簽訂離婚判決書。到公證處辦理離婚房產析產公證,如果是有離婚判決書的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憑着離婚房產析產公證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離婚房產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領取證。

5、夫妻離婚房產過户費用

(1)税類:契税,按照房產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印花税,按照房產總額的萬分之五收取。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規定,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對共有房產重新進行分割或歸屬其中一方的,不徵收契税。但是原本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房產,如果離婚時權屬發生改變的,應當按照贈與行為來徵收契税。

(2)費類:登記費,80元;交易手續費,按照房產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工本費,20元。

按照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不同的方式,準備不同的資料辦理過户更名,在辦理過程中,也要區分兩種方式,訴訟離婚的需要進行析產公證,而協議離婚的則不需要,其後再按規定繳納完相關税費就可以領取新的房產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