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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離婚財產怎麼算的?

一、一般夫妻離婚財產怎麼算的?

一般夫妻離婚財產怎麼算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後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分割的是哪些財產?

1、工資、獎金:

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的勞動報酬形式,屬於勞動報酬性質的實物、津貼等也包括在內。

2、生產、經營收益:

生產、經營的具體形式很多,除辦廠、設立公司、建立企業以外,還有承包、租賃、投資、個體經濟、與他人合夥經營等多種經營形式,但凡在婚後從事生產和商業活動的收入大多是作為生產、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

3、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是基於智力的創造性所產生的權力,它是法律賦予知識產權所有人對其智力創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種專有權利。

知識產權的範圍非常廣,包括:

(1)有關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

(2)有關表演藝術家的演出,錄音和廣播的權利;

(3)有關人們在一切領域中的發明的權利;

(4)有關科學發現的權利;

(5)有關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權利;

(6)有關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和標記的權利;

(7)有關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

(8)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中的一切其他源自智力活動的權利。

綜合上面所説的,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都是有法律規定,都是會按平均分割的方式來進行計算,但前提這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在處理之前就需要確定好哪些是屬於共同的財產,那些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利益不受到損失。

標籤:離婚 夫妻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