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財產分割是否涉税?
一、夫妻間財產分割是否涉税?
目前所有的離婚財產都不需要交税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是離婚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對於未達成協議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同的財產製下共同財產的範圍不同,在分割時首先應對財產的性質作出界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作出約定,或為共同所有、分別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雙方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則財產歸屬較為明晰,發生糾紛時關鍵在於舉證。當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時,主張權利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法院又無法查實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這種法律效力體現為二:
一是表明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當事人的合同權利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二是合同約定的內容開始實際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的效力內容也相應體現在兩方面: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得到法律的肯定;雙方當事人均應全面履行協議約定的內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適用合同法有關履行的規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財產分割協議卻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一點與訴訟離婚中形成的調解書不同,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的內容雖然也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但這種協議是在法官的主持下進行的,其內容的合法性經過司法審查,所以,調解書中的財產處理部分具有強制執行力。而財產分割協議則不同,法律並沒有賦予婚姻登記機關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的合法性的審查職權,婚姻登記機關只在形式上進行審查。由於未經過司法審查,因財產分割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與其他合同一樣,必須先經過合法性審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確認,待形成裁判文書後,可申請執行。
所以,財產分割協議後不得在離婚訴訟中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於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願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於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於訴訟離婚中。
為了確保離婚雙方的權益都會受到保護,法律中也是規定了在離婚時要將財產進行分割,這也是離婚的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如果雙方對分割事宜出現了糾紛的情況時,是可以向當地的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並會按照分割的法定原則來進行分割和處理的。
-
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
一、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離婚案件不能處理家庭共有財產,只能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
-
離婚時夫妻怎麼爭分紅財產
一、離婚時夫妻怎麼爭分紅財產?如果股權是婚後財產,那麼股權帶來的所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爭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有協商和訴訟這兩種。1、《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入(3)知識產...
-
應該怎麼防止婚前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生活中,男女雙方在結婚時濃情蜜意,通常不大注意財產混同問題,心中總是想着兩個人一起拼搏賺錢,不分彼此。但是這種想法有一些潛在的風險,若干年後,雙方一旦因為種種矛盾造成感情破裂,走向離婚,財產問題就不得不拿到桌面上來談。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
-
什麼情況下籤訂的婚內財產協議無效呢?
有些夫妻認為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就可以順利成章的逃避債務,高枕無憂。事實上,很多時候,婚內財產的有效性受到了質疑,此時婚內財產的協議有可能化為一張白紙,損害雙方雙方的利益。通常來説,當出現以下情形的時候,婚內財產協議將無效。一,一方以欺詐或者脅迫的方式,迫使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