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競價合同的程序是什麼?
一、可通過競價取得房產所有權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購買,婚後按揭的,則房子的所有權一般歸購房人,另一方可以就婚後增值部分主張權益。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二、競價方式的執行程序
1、採用競價的方式需要取得雙方的同意,一旦一方不同意,則就不能採取該手段。
2、競價時需要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以防後期執行難。
3、在雙方競價差額不大時,法院最終還可能會根據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側重保護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4、競價並非是任何情況下解決解決房產歸屬問題的最佳方案。競價分割只有在當事人雙方經濟條件相當的情況下才會實現真正公平,如果雙方經濟相差懸殊競價分割不宜採用競價方式。例如有的案件中女方為了照顧孩子、家庭辭去工作,經濟能力較差,在這種情況下,女方沒有同男方競爭的優勢,這種情況下采用競價分割也就不可能體現真正的公平。
競價房產在離婚雙方心中屬於公平競爭的方式,所以他們寧願鬧上法庭進行決定分配,也不願意私下解決,他們認為私下解決就是不公平。所以怎麼都是不公平,採用競價,金錢平均分配的方式才是最安全,最讓人放心的。最後希望大家謹慎結婚。
-
離婚後還能不能分割共同財產
經常有當事人諮詢我離婚後發生財產糾紛怎樣處理,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83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因此,離婚後夫妻一方...
-
離婚財產分居後的財產是怎樣規定的
一,離婚財產分居後是怎樣規定的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既可以協議分割也可以訴訟分割。對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如果夫妻沒有作出特殊約定,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既可以選擇協議分割,想怎麼分就怎麼分;也可以選擇訴訟分割,法院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予以分割。...
-
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
離婚是生活中常見和法律問題,雖然常見但是不少人也還是對離婚存在一定和誤區,認為分居一定時間就會自動離婚,這是不對的。小編今天就為大家帶來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除大家對於離婚問題中存在的誤區。一、分居兩年判決離婚財產怎麼判?...
-
以夫妻名義同居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戀愛期間的男女通常在結婚之前會同居一段時間,在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這一段時間取得的財產雙方就會以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在這時候就需要確定什麼為夫妻共同財產。要判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要滿足一下的幾個條件:1、明確財產主體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具有夫妻關係的雙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