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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粧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嫁粧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現如今,不少地區在結婚的時候仍然保留着送彩禮和嫁粧的習俗。對於這樣的習俗,我國沒有禁止,但因為彩禮或嫁粧而產生的問題也是比較多的。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對嫁粧的性質認定。那麼嫁粧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嫁粧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般來説,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在此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均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而孃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間送出的,應該視為是一種“贈與”行為,所以該財產應該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

但是,依照不少傳統的民間習俗,一般百姓通常認為,孃家的陪送只是孃家給予女方的個人財產,以供其在日後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給男方的財產,因此這種個人的財產應該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工資、獎金

應當指出,這裏面的工資包括指工資總額。根據國家財產局1990年第一號令《關於工資總額的組成規定》,工資總額包括: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生收益。如果只是有價值評定但是沒有實際投入市場產生收益就不屬於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從上文的講解中可以知道,對於女方在結婚的時候陪嫁的嫁粧,一般是認定為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財產贈與,因此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不能進行分割。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財產的性質進行認定是很重要的,當然此時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