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婚前財產約定需要公證嗎?
一、民法典婚前財產約定需要公證嗎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做公證。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於自願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做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二、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薄。
2、婚前財產協議書草稿
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當事人書寫協議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3、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
三、婚前財產公證流程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婚前財產公證所需材料;
第二步:雙方必須攜帶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
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
一、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離婚案件不能處理家庭共有財產,只能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
-
關於夫妻離婚房子如何分配
關於夫妻離婚房子如何分配(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取得房屋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市場價值計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
-
過錯方離婚財產到底能分到多少
一、過錯方離婚財產到底能分到多少?過錯方離婚財產到底能分到多少的這個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規定了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通常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來民法院自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中華人民共和...
-
離婚誰撫養孩子房子歸誰嗎?
夫妻決定解除婚姻關係時,需要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等。在確定子女撫養權後,有些人認為夫妻的共有房產可以直接歸孩子的撫養人所有,當然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事實上,夫妻雙方離婚時,房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關係。因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