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哪些證件
涉外婚姻1.5W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涉外婚姻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
-
涉外離婚管轄範圍?
律師解析:一、涉外離婚管轄範圍涉外離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有以下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
-
涉外婚姻離婚離婚公證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問題主要涉及涉外結婚和涉外離婚問題。涉外婚姻關係的處理通常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衝突問題。現在,涉外婚姻在我國越來越常見,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國對外開放程度加大的一種體現,但涉外婚姻也產生...
-
外交人員涉外離婚訴訟案件與國內婚姻案件的程序差異
在我們進行辦理離婚的時候,主要是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情況,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進行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但是,在進行訴訟離婚的時候,對於涉外離婚的方式和普通的國內的離婚案件,在處理流程方面是有很多的不同的。那麼,外交人員涉外離婚訴訟案件與國內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