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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先離婚再分財產的嗎

一、夫妻可以先離婚再分財產的嗎?

夫妻可以先離婚再分財產的嗎

可以,夫妻雙方經過協商是可以先離婚再進行財產分割,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可以在雙方離婚後再次起訴,或者協商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在此情況下,訴訟時效適用《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

1、雙方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這個原則既反映在了《婚姻法》的各條法律的規範中,也是我國人民法院在判決雙方離婚案件的辦案的一種指導。這個原則實際體現在了雙方離婚財產分割上,也就是説夫妻雙方分別有平等權利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同時也要平等地承擔雙方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到子女和妻子利益的原則,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需要特別注意保護到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權益。未成年的子女的合法的財產不可以列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處理。

3、有利以後生活的原則。

4、照顧夫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為判決原則。

離婚案件中最複雜的部分可能不是在於解除婚姻關係,如果不是因為財產分割,絕大多數的夫妻可能都可以通過協議這種方法解除婚姻關係。先離婚再分財產的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從解除婚姻關係到主張分割財產中間相差的時間最好不要太久。

標籤:夫妻 財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