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離婚財產分配的方式
夫妻離婚對財產進行分割是肯定的,但實踐中該如何分割才會讓雙方都滿意呢?我國法律對此規定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方式,至於這個離婚財產分配方式有幾種,那就請跟隨小編在下文中詳細瞭解了。
一、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夫妻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想要解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首先需要明白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分割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分割在離婚時或不離婚時都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財產。
1、離婚時,分割財產。
此種情況是一般情況。也就是説,一般是在離婚時提出財產分割。不離婚,不能提出財產分割。此時,離婚財產分割是在夫妻雙方協議時或法院進行判決時分割夫妻財產。
2、不離婚,也可以要求分割財產。
此種情況屬於特殊情況,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財產。重大理由有: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溝通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侵害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行為;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中發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請求分割財產。
原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的方式有三種,包括了實物分割、折價分割與價金分割。司法實踐中往往是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並不侷限與只能使用其中一種分配方式進行夫妻財產分割。要是您對財產分配有疑問的話,可以通過本站網站的委託您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讓我們幫助您捍衞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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