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起訴離婚財產分配費用如何收取?

起訴離婚財產分配費用如何收取?

起訴離婚財產分配費用如何收取?

起訴離婚的訴訟費用及財產分割的規定,應根據最新《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具體規定如下,起訴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向法院起訴離婚, 孩子撫養權一般根據孩子年齡、雙方撫養條件等因素而定,具體而言兩週歲內的小孩一般會判決隨女方。

除此之外,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歸誰,10週歲以上的,徵求小孩的意見,不撫養小孩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撫養費” 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一般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綜合確定,一般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有工資;獎金;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生產經營、知識產權的收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等財產。?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2、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時,屬於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歸當事人自己所有,對方不得要求分割。

起訴離婚財產分配費用的收取取決於財產的總額。在收取財產分配費用以及訴訟費用的同時還需要按照標準繳納一定金額的税費。對於離婚財產分割金額在貳拾萬元以下的則不需要交税,超過這一額度的,則按照規定的税率進行税費的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