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繼承的房子財產分割時按共同財產處理嗎
一般來説,繼承所得的財產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該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遺囑確定了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只能作為夫或妻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二、離婚後夫妻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綜上所述,如果遺囑中對這個問題沒有什麼特別明確的表示的話,那房產肯定是兩個人都有權利要求分割的,除了遺囑繼承房產之外,法定繼承房產的這種狀況只能按照共同房產分割。不過,離婚時假如房子還沒有正式的過户,那房產和夫妻兩個人都是無關的。
-
丈夫出軌離婚財產要怎麼分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因此,丈夫出軌,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方。那麼,什麼是過錯方,哪些情況屬於過錯?一、如何認定過錯?過錯在...
-
離婚財產協議書需要第三方見證生效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結婚財產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困擾着大家的問題之一,先夫妻的話,他也會在結婚婚內期間,叫恩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一定的約定,這就是協議書的形式來進行的,離婚的話也可以進行這樣一個協議書的書寫,因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離婚財產協議書需要第三方見證生...
-
自願離婚無共同財產分割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
一、離婚案件能否處理家庭共有財產?離婚案件不能處理家庭共有財產,只能處理夫妻共有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