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能判緩刑嗎,法律規定有哪些?
環境是我們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國家非常重視的一方面。但是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很多的商家和企業主為了獲得更多的盈利,一般都會壓縮自己的排污成本。這樣一來,大多數的企業主都是隨意排放污染物,久而久之我們的環境就越來越差,對於這種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我們國家選擇嚴厲的打擊方式,杜絕這種違法行為。那麼污染環境罪能判緩刑嗎?
一、污染環境罪能判緩刑嗎?
現在對污染環境犯罪打擊力度很大,判緩刑的難度加大。但是,如果確實情節輕微,有從輕、減輕的情節,並不是都不能判緩刑。
構成污染環境罪,量刑起點為一年,量刑情節對基準刑的調節結果在1至6個月的,可判處拘役;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4年。《意見》要求,對社會影響大、羣眾反映強烈的污染環境的犯罪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快捕快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快審、快結,增強打擊犯罪的震懾力。對污染環境犯罪審慎適用緩刑。
二、適用緩刑的對象條件
(一)、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三)、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三、污染環境罪的主觀罪過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造成環境污染,致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對這種事故及嚴重後果本應預見,但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到但輕信能夠避免。至於行為人對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這一行為本身有時則常常是為意為之,但這並不影響本罪的過失犯罪性質。
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企業要有好的發展之外,還需要保護環境。不然,損害的還是我們自身的利益。國家也針對這樣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來杜絕此類違法行為。針對污染環境罪能判緩刑嗎這樣的問題,只要企業主損害環境較為輕微,都可以申請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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