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環境監管失職罪怎麼立案?
一、 中國刑法環境監管失職罪怎麼立案?
中國刑法環境監管失職罪的立案標準,是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二、(十七)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
2、造成人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3、使一定區域內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危害的;
4、其他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嚴重後果的情形。
二、本罪與它罪的區別
1.環境監管失職罪與工作失誤的區別
工作失誤是行為人由於做出錯誤決策,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行為,行為人一般缺乏犯罪所必須具備的主觀要件。
2.環境監管失職罪與一般環境監管失職行為的區別一般環境監管失職行為是行為人具有環境監管失職行為,但並沒有造成公私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或者雖然造成了損失但並沒有達到《刑法》所規定的重大損失的程度。
3.環境監管失職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環境監管失職罪的主體只能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雖不是國家機關人員,但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環境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卻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犯罪行為發生的場合不同環境監管失職犯罪只能發生在國家機關的環境監管活動過程中;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卻是發生在生產作業過程中。
(三)客觀表現形式不同環境監管失職罪往往表現為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不正確履行法律所賦予的環境監管職責;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則一般表現為行為人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
(四)侵犯的客體不同,環境監管失職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重大責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體則是社會公共安全。
對於環境監管的行政責任,一般是需要國家的環境保護管理行政部門來履行的,但相關人員存在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自身責任的情況,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判決處理的,具體情況由法院來進行認定。
-
上海污染環境罪案例之奉賢城管
在我國乃至世界各國,環境污染都是噬待解決的大問題,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國家對於環境污染方面有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和政府也在大力宣傳保護環境的法則,使人人都參與到其中來,對於污染環境最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那麼上海污染環境罪案例有哪些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
-
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污染環境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污染環境罪是指違反防治環境污染的法律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後果嚴重,依照法律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
-
犯了污染環境罪應受什麼處罰
一、犯了污染環境罪應受什麼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
幾點以後擾民可以報警
22點至次日凌晨6點擾民可以報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噪聲管制時間是22點至次日凌晨6點,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權根據當地的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所以要參照當地的管理辦法。噪音污染可以向110報警,但警察一般是到場制止、警告,很難給予罰款,因為噪音歸口管理部門是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