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規劃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隨着社會的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也越來越大,缺水和水環境惡化的壓力不斷增加,為了減少用水矛盾,使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的狀況相適應,應該制定水資源的宏觀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配置、節約和保護水資源。
第二章 水資源規劃
第十四條 國家制定全國水資源戰略規劃。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照流域、區域統一制定規劃。規劃分為流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包括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專業規劃;區域規劃包括區域綜合規劃和區域專業規劃。
前款所稱綜合規劃,是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編制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總體部署。前款所稱專業規劃,是指防洪、治澇、灌溉、航運、供水、水力發電、竹木流放、漁業、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節約用水等規劃。
第十五條 流域範圍內的區域規劃應當服從流域規劃,專業規劃應當服從綜合規劃。
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以及與土地利用關係密切的專業規劃,應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相協調,兼顧各地區、各行業的需要。
第十六條 制定規劃,必須進行水資源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水資源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組織進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水文、水資源信息系統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水資源的動態監測。
基本水文資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開。
第十七條 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編制,分別經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查提出意見後,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後,報國務院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區域綜合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編制,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准,並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專業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徵求同級其他有關部門意見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防洪規劃、水土保持規劃的編制、批准,依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
經批准的規劃需要修改時,必須按照規劃編制程序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 建設水工程,必須符合流域綜合規劃。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未取得有關流域管理機構簽署的符合流域綜合規劃要求的規劃同意書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在其他江河、湖泊上建設水工程,未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簽署的符合流域綜合規劃要求的規劃同意書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水工程建設涉及防洪的,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涉及其他地區和行業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徵求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意見。
我國水資源的發展目標是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和保證,水資源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執行。水資源規劃也應當隨着社會形勢的發展,做出相應的修改,保證水資源規劃的適用性。
-
污染環境罪故意和過失如何判斷?
一、污染環境罪故意和過失如何判斷?過失和故意是行為人的主觀心態,司法實踐中判斷難度較大。如果行為人在實施排放、傾倒或者處置行為時,對於行為所持的心態是故意,那麼關鍵就在於判斷其對環境污染危害結果所持的心態,如果是過失,則構成污染環境罪,如果是放任(在實踐...
-
安徽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安徽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基本原則有哪些?(一)合法原則。適用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裁量條件、種類、範圍、幅度內行使。(二)合理原則。適用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應當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當事人情況、危害後...
-
民事訴訟庭審舉證質證環節的時限一般是多久
一、民事訴訟庭審舉證質證環節的時限一般是多久?民事訴訟的舉證期限一般由法院確定,舉證期限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但需要經過人民法院認可。民事訴訟的質證時限沒有明確規定。《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三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
-
環境污染刑事拘留標準是什麼?
一、環境污染刑事拘留標準是什麼?污染環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還要追究刑事責任。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