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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規定,我們解除合同的權利人是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其他人沒有權利去解除合同,遇到當事人一方違法,此方也沒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了。但是,如果遇到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細請閲讀下文。

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一、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

一方通知解除合同後,若對方未在約定的異議期內提出異議,則合同被解除,若未約定異議期的,法律規定異議期為三個月。至於合同解除後的處理,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所以,合同雙方都應審慎對待合同解除權、異議權,遇到相關情形及時主張權利,主張解除的一方要及時發出解除函,主張異議的一方要及時提出異議,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應在異議期內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要求對解除效力進行裁判。

二、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條文分析:為了維護合同非解除權方的利益。以及防止合同一方濫用解除權,民法典在賦予一方享有解除權的同時,賦予了合同另一方異議權,即在解除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後,如果對方當事人對解除合同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提起確認之訴。但若相對方不及時行使異議權,則會使解除合同的效力長期處於不確定或不穩定狀態,既不利於對合同解除權人合法權益的及時有效保護,也不利於維護合同交易的安全和穩定

通過小編的解答,大家應該對合同一方通知解除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比較清楚了。法律給予了合同當事人以解除合同的權利,也規定了,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合同,在通知另一方之後有三個月的異議期,期間內如果另一方沒有異議,那麼解除合同就有效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