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生效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贈與合同生效的要件都有哪些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屬於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無償的給予受贈人而訂立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二、贈與合同撤銷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種:
1、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行為,而不是輕微的、一般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侵害的是贈與人本人或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親友則不在此列。
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其要點在於: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能力,而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如果受贈人沒有扶養能力或者喪失了扶養能力的,不產生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
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其要點在於:一是贈與合同約定了受贈人負有一定的義務;二是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於受贈人;三是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在附義務的贈與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義務。在贈與人向受贈人交付了贈與的財產後,受贈人如不依約履行其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合同屬於雙務合同,同時通常也是屬於無償合同。所以在贈與人做出了贈與財物的意思表示之後,作為受贈人也需要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這樣贈與合同才能成立。當然,有些時候贈與人可能會在贈與合同中附條件,要求在條件實現的時候,贈與關係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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